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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10/26

十天內更新住址的規定

美國自九一一後, 對於持非移民簽証以及具備綠卡身份者,開始選擇性地執行 “更新住址” 這項法規!

2010/10/14

在美轉換身份

大部份在美國的外國人,若是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居留在美,則根據美國移民法第 248 條規定,可以在美遞出轉換身份的申請,由您原先的非移民簽証轉換成另一類別的非移民簽証,也就是所謂的在美轉換身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