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1B 身份的配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工作:
H1B 持有人的I-140職業移民申請已經獲得批准,而該 H4 配偶為主要受益人
Or
但很多人 H1B 持有者換過工作,雖然前雇主申請過 I-140,但換了雇主後還沒有開始申請綠卡,這種情況下,根據移民局解釋,依然可以按照前雇主申請的 I-140,給配偶辦理工卡. 移民局表示,他們並不會在意是前雇主還是現任雇主辦理的 I-140。
一般來說,如果員工跳槽,前雇主通常都會向移民局提出申請,將雇員的 I-140作廢,如果在這種情況下,再加上新雇主也沒有開始申請 I-140,則該員工的配偶不能申請工卡。如果前雇主沒有作廢,則可以。通常工卡的申請大約要三個月.
對於 H1B 持有人的配偶來說,拿到工作許可不僅僅意味著可以合法工作,還能夠拿到社會安全號。 H1B 持有人的 H4 配偶還能夠自由地更換工作,不受雇主限制,或是自己設立並運營公司,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,這比 H1B 持有人的自由度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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