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巴馬總統於去年11月頒布暫緩無證移民遣返的行政令,放寬「年輕無證移民暫緩遣返」計畫 (DACA) 申請資格,並宣布「美國公民父母暫緩遣返」(DAPA)新計畫,卻遭德州聯邦法官在16日下令暫緩執行,18日開放申請的 DACA被迫暫時緊急煞車。
德州法官哈楠發布的臨時禁制令(temporary injunction)目前有效,移民局已表態遵守聯邦法院的禁令、暫不受理申請,也停止接收 DAPA的準備工作。
項臨時禁制令並不影響2012年8月生效的舊版 DACA,亦即1981年6月15日以後出生的申請者仍可持續辦理 DACA。
●2014年11月20日當日或之前出生的美國公民,或合法永久居留者(LPR,無論任何年齡、已婚或未婚)子女的父母;
●自2010年1月1日起持續居住在美國;
●2014年11月20日及當申請DAPA時,本人已在美國;
●直至2014年11月20日尚未取得合法移民身分;
●不會對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構成風險;
●通過背景調查且尚未曾遭到判處重罪、加重式重罪、情節嚴重輕罪,或任何三項或多項輕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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