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士的工作簽証通常以H-1B 或 H-1C來申請,而若有加拿大籍則也可使用TN簽証來美從事護理工作。
若是以H-1B 來申請,則從事的護理工作內容必須是比較高層次的工作等級,一般要具備大學以上畢業或同等經驗。至於H-1C 則是針對在比較偏遠醫療缺乏的地區,一年的名額大約有 500個. 而H-1C 是於1999年被設立,2005年被要求延長,但在2009年十二月20日已結束,或許國會未來會再研討此簽証的相關延展,但目前尚未有所定案!
My Law, LLC 移民律師事務所, 創辦人葉律師為台灣大學畢業是美國會計碩士及法學博士,同時持有美國律師及會計師執照, 並具備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資格: 美國工作簽証 結婚綠卡 依親綠卡 臨時綠卡 公民入籍 H1B L1A L1B E1 E2 K1 EB-1 PERM EB-2. 因美國移民法是屬於聯邦法,所以我們可以服務的客戶遍及美國各個州以及美國海外的任何地方! My Law, LLC 移民律師事務所 ~ 網址: www.mylawllc.com ~ E-mail: attorney@mylawllc.com ~ 電話: 1-(630) 903-9625